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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形象设计
发布时间:2019-06-09   来源:科德学院

人物形象设计是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从事人物形象设计专业相关岗位的应用型、技能型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具有高雅的审美情趣,能设计打造现代人物整体形象设计、舞台、影视人物造型等。


美丽的形象离不开设计,人们对自我形象的关注度标志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经济实力及文明素养的发展水平。莎士比亚曾说过“即使我们沉默不语,我们的服饰与体态也会泄露我们过去的经历”。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稳步提高,人们参与的社会活动越来越丰富,而第一印象的形成往往是由视觉形象来完成的。如何用得体、悦目的形象来表达自身优秀的内在素养,是很多人都面临的问题。因而,市场在呼唤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人才来提升国人的形象力。


形象即社会公众对个体的整体印象和评价。形象是人的内在素质和外形表现的综合反映。“形象”一词,起源于1950年的美国,在当时美国社会各阶层中,对于本身的信誉十分看重,尤其是工商企业界及政界人士纷纷有计划地塑造良好的个人形象。而“形象设计”这一概念则源自舞台美术,后来被时装表演界人士使用,用于时装表演前为模特设计发型、化妆、服饰的整体组合,随即发展成为特定消费者所作的相似性质的服务。由于形象设计不但有消费者构成市场需求,而且化妆美容用品以及服饰厂商都可以借用它作为促销手段,因此,在国际上发展极快。


在美国,形象设计已经是与商业紧密结合的产业,其设计形态已达到生活设计阶段,即以人为本,以创造新的生活方式和适应人的个性为目的,并对人的思想和行为作深入的研究。 国内自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也出现不少从事形象设计工作的人员。他们一般是由美容、美发、化妆、服装(饰品)设计等职业中分流出来的。这些人员逐渐从业余到专业,从擅长一门(或化妆或美发或服装或饰品)到注重整体,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社会的认同。中国的形象设计业和国外相比虽然起步较晚,但是随着人们对美的认识和要求不断增强,市场需求越来越大,形象设计职业也越来越热。


从职业性质角度分析,形象设计师与化妆师、美容师之间的关系为:三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共同点为,都是以“人”作为其服务对象,以改变“人的外在形象”为最终目的。主要区别在于:美容师的主要工作是对人的面部及身体皮肤进行美化,主要工作方式是护理、保养;化妆师的主要工作是对影视、演员和普通顾客的头面部等身体局部进行化妆,主要工作方式为局部造型、色彩设计;形象设计师的主要工作是按照一定的目的,对人物、化妆、发型、服饰、礼仪、体态语及环境等众多因素进行整体组合,主要工作方式为综合设计。


从社会历史发展过程分析,形象设计师与化妆师、美容师之间的关系为:人类对自身形象的美化,最早出现的是“化妆”,人们通过在人体上描绘、涂抹各种颜色及图案来达到一种特殊的视觉美感或其他的目的。随后,“服饰”、“美发”、“美容(主要是指护理保养)”、“美甲”等逐渐加入进来,使得与美化人体形象相关的社会职业分工越来越细化。形象设计师则是这一组合中的最高层次,是整个人体形象美化工程的先导环节,也可以说是各相关职业的整合。